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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保卫部 安全管理处工作职责
2016-06-08   审核人: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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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保卫部、安全管理处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和公安机关指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校党委、行政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作为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在校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督查重点要害部门和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做好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三、在学校应急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应急管理工作。

四、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负责相关安全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五、负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和一般政治、刑事案件,侦破重大案件。

六、负责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外事保卫工作,确保活动秩序和人员安全。

七、开展政治保卫工作,收集、研判、上报各种动态信息。

八、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学校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协助消防部门处置校园内火灾事故。

九、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十、负责学校公共区域技防建设及管理。

十一、配合公安部门对师生员工集体户口进行日常管理服务。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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