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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建设“平安校园”活动的意见
2016-06-24   审核人: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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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329  鲁高工委[2004] 9

为了进一步维护全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用三年的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建设“平安山东”活动。211日,省委、省政府又召开了建设“平安山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高丽同志在会上做出了重要讲话。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山东”的决定,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建设“平安校园”活动。

一、建设“平安校园”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长期以来,我省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在稳定中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全省高校连续十多年的稳定,促进了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也为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目前,我省高校已达85所,在校生数量达78万人,随着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步伐的加快,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任务越来越艰巨。高校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高校的稳定,对于确保全省社会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山东”的要求,在全省高校深入开展建设“平安校园”活动,对进一步夯实维护高校稳定工作的基础,进一步教育广大师生员工更加牢固的树立维护稳定的意识,建立维护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保障和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把高校建成优秀人才的培养基地、先进文化的孕育和传播基地、先进生产力的研究开发基地,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建设“平安校园”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以加强基层、强化基础、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为根本目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确保建设“平安校园”活动在全省高校深入扎实地开展起来。通过“平安校园”建设,在高校建立起维护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保证高校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二、建设“平安校园”的基本要求和目标任务

建设“平安山东”是省委、省政府采取的维护全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大的举措。各高校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的《决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此基础上紧密联系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平安校园”建设计划。计划要充分体现高校特点,把“平安校园”建设与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学校的自身特点结合起来,与学校的内部管理和学生的教育管理结合起来,与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法制教育和德育工作结合起来,与“文明校园”建设结合起来。计划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整体推进,全面突破。要从基层基础工作抓起,从薄弱环节做起,努力提高建设水平。

通过建设“平安校园”,在学校内部构建起点线面结合、专群结合、反应灵敏、处置果断的防控网络,形成师生员工广泛参与,全方位、多层次的工作机制,努力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到2005年,全省高校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的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大规模的食物中毒事故;不发生大的火灾和房屋倒塌事故;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事件;不发生“法轮功”非法聚集事件;师生对校园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普法教育广泛开展,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学校治安秩序和周边环境良好,改革发展和各项事业顺利进行,使全省高校成为全省最稳定最安全的系统之一,成为全高校最稳定的地区之一。

三、建设“平安校园”的重点

加强基层工作、基础建设是“平安校园”建设的重点。各高校一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把工作重点放在抓基层、抓基础、抓队伍上,筑牢维护学校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通过建设“平安校园”,使基层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各项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各高校党委、行政一定要从稳定的大局出发,根据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实际需要,调整和充实领导力量,进一步建立健全从学校到各院(系)、单位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有办事机构或具体负责人,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组织严密,运作高效的组织领导机制。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要加强隐蔽战线工作,确保学校的政治稳定。要根据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进行“西化”、“分化”的新特点、新动向,研究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严防敌对势力对高校进行渗透破坏活动。要加强对外国教师和外国留学生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严防国内外非法宗教势力向高校渗透。加强对学校内部社团、自办刊物和印刷品的管理与检查,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失控现象。进一步深化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加强对政治重点任务的控制,严防他们在校内滋事。建立健全网络管理机构,落实管理措施,强化网上监控,最大限度的封堵反动有害政治信息的传播渠道。加强情报信息队伍建设,及时搜集预警性、内幕行情报信息,增强工作的预见性。

三要建立完善的防范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意外事故发生为重点,以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抓提高为主要手段,构建覆盖全校的安全防范机制。要进一步严格校内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维护校园良好的治安秩序。要定期进行校内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落实整改部门和负责人,认真进行整改。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搞好学校周边的治安综合治理,巩固整治效果。学校每年底要进行一次综合治理检查评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及有关部门每两年进行一次检查评比。认真做好重大会议、节庆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健全大型活动审批制度,落实严格的防范措施,确保重大会议、节庆期间和大型活动不发生问题。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各高校要坚持每半年集中排查一次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内部和始发状态。要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面对面的做好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校园“110”建设,新建高校和校区,要在2005年底前建成开通校园“110”。要不断完善校园“110”的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要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山东高校技术防范设施建设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高校技防建设,到2006年底,全省高校都要建成高标准、高质量的技防设施,不断提高高校防范工作的科技水平。

四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当前影响学校和师生员工安全的主要问题仍然是校舍安全、人身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等。各高校要在“平安校园”建设中,对校内所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解决。新建项目,没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对有安全隐患的教学设施,该停用的要坚决停用。对一些老化设施设备、老化线路及各种老化管线,要下决心进行彻底的更新改选。对破旧的房屋和违章建筑要坚决拆除。按照美观、大方的要求,继续搞好校园的绿化美化。严格食堂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加强食品卫生检查,确保食品质量,对条件达不到要求的食堂,要按照有关部门要求,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要继续巩固“文明校园”建设成果,对影响校容校貌的设施进行清理整治。通过“平安校园”建设,最大限度的消除安全隐患。

五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高校党委、行政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自觉承担起保卫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学校党委对稳定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校(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健全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严格落实责任制,把维护稳定的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该院(系)解决的问题,不能到学校,该学校解决的问题不能到省和社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察,把考核的结果同评优选优和干部任用挂钩。严格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对发生在学校内部的重大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各高校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重大事件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要加强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维护安全稳定的意识。今年上半年,各高校要按照省里的要求,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把法律课列入教学计划,保证课时,保证教学质量。按照“四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师生员工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学校的新闻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开展经常性的普法教育活动。以院(系)为单位,经常聘请有关法律专家,举办法律专题讲座。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要根据大学生的特点,坚持不懈的开展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其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要教育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提高学生战胜困难和挫折的勇气和能力。

七要切实加强保卫队伍建设。保卫队伍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骨干力量,各高校要设置与其他中层职能部门相一致的保卫机构,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作、高效务实的要求,配齐配强保卫部门的领导班子。根据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实际需要,充实和加强保卫队伍,努力改善保卫队伍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强化培训,不断提高保卫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复杂局面的能力。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观念,努力树立保卫队伍的良好形象。各高校要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关心保卫部门和保卫班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不断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他们的特殊岗位津贴。要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整合力量,不断提高基层的管理和控制能力。

四、建设“平安校园”的总体安排

建设“平安校园”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工作量大,各高校一定要周密规划、精心组织、高效运作。整个“平安校园”建设大致分为宣传发动和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检查评估三个阶段。

今年暑假前为宣传发动和制定计划阶段。各高校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各级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调动群团组织的积极性,进行深入地组织发动。要利用校内宣传媒体,加大“安全校园”建设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了解建设“平安校园”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努力在学校内部形成一个人人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新局面。同时,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好“平安校园”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

今年下半年至2005年为建设阶段。各高校要按照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阶段落实到每个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自己承担的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图虚名,不务虚功,从基层、基础做起,从师生员工关心的事做起,保证“平安校园”建设扎扎实实推进,取得实实在在地效果。

2006年底前为检查评估阶段。各高校要于200511月上旬写出“平安校园”建设情况报告,年底前,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专门力量按照检查评估标准(另发)进行检查评估,并将检查评估结果进行通报。

五、切实加强对建设“平安校园”工作的领导

建设“平安校园”是建设“平安山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高校党委、行政要从建设“平安山东”的大局出发,把“平安校园”建设列入党委、行政的重要日程,纳入学校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各高校都要成立“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并组成联合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党政一把手对建设“平安校园”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靠上抓,坐镇指挥。学校党政领导要经常深入“平安校园”建设第一线,靠前指挥,真抓实干。要定期召开情况调度会,随时掌握建设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平安校园”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要确保“平安校园”建设的经费投入。建设“平安校园”是一项关系全局的工作,也是一项实实在在地基础性工作。要确保“平安校园”建设任务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必须有足够的经费作保证。各高校要按照“平安校园”建设计划,逐项落实经费,列入预算,保证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要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建设“平安校园”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校的共同努力。各高校一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不能敷衍应付,更不能做表面文章。要按照“平安校园”建设计划反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将责任落实到有关领导、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形成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相互激励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平安校园”建设扎实有效地推进。

       中共山东省高校工委办公室

   200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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